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临沂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9-04-24 10:30:45 浏览:

为切实做好临沂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根据《临沂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人员简章》和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根据招聘简章的要求,技能测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临沂职业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技能测试成绩和规定的比例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审查时间

现场面试资格审查时间:5月8日-9日(9:00-12:00,14:00-16:00)。

人员递补时间:5月10日-11日(9:00-12:00,14:00-16:00)。

(二)审查地点

学院地址:临沂市罗庄区湖东路63号

审查地点:临沂职业学院综合办公楼五楼512房间

乘车路线:乘市内70路、4路公交车到临沂职业学院下车

三、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一)均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2019年临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19年临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技能测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网上报名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背面须标注姓名)。

应聘人员未下载打印或丢失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的,可于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二)须提供审核的相关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或由所就读学校研究生院(处)开具的所学专业和拟获得学历学位证明;已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2、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2月13日之前取得)。

3、应聘岗位要求限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

4、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三)除提供上述相应材料外,下列应聘人员还应根据情况提供如下材料

1、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2、应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2月13日为截止日期。在高校期间担任班长或团支部书记或学校学生会干部证明。

3、有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提供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和隶属党委开具的证明)。

4、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技师资格证或其他资格证书等)。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其他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中所涉及的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除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推荐表等证件原件审查后交还应聘人员本人外,其他材料均须用人单位暂存。

四、其他注意的问题

1、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提前准备好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照本公告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2、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资格审查后在网上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请应聘人员注意浏览临沂职业学院网站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539-2872062

附件: 2019年临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表.docx


                                                             临沂职业学院

                                                             2019年4月24日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